(一)根据授权,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履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在立法权限范围内,起草并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地方性法规、规章。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和成果应用。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范围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和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开展全民所有... 查看详情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有关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组织、政务信息、效能建设、安全保密、机要档案、新闻宣传、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接待等工作。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承担机关后勤保障管理。组织办理有关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协调全市自然资源领域脱贫攻坚工作。
  (二)政策法规与综合科。组织开展全市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政策研究,起草全市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政策规定;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审查、修改有关部门提出的涉及自然资源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有关政策、规定;承担部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负责组织编制全市自然资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开展相关问题调查研究。承担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综合统计... 查看详情


  (一)三明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受市国土资源局委托负责对单位和个人执行土地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土地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等具体工作。下设三元国土资源监察大队、梅列国土资源监察大队。
  (二)三明市测绘站:承担基础测绘规划计划的编制、测绘成果汇交及提供、测绘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应急保障、地图管理的相关具体工作。
  (三)三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承担市区土地登记、房屋产权登记、林权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水域滩涂渔业养殖登记等不动产登记的事务性、辅助性、技术性工作。
  (四)三明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三明市城市土地发展中心):负责市区土地收购、储备、出让的相关具体工作;负责收储资金的融资及使用管理;负责土地收储地块范围内的征收、安置补偿的具体工作。
  (五)三明市国土资源规划所:承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以及专项规划的编制、辖区内土地条件调查与质量评价、矿产开发利用方案编制... 查看详情


  机构名称: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办公地址:三明市三元区崇桂新村86幢
  联系电话:0598-824166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令时(10月1日至次年5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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