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自然资源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库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三明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
明自然资规〔2022〕1号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规范行使本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切实维护行政处罚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现将《三明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三明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内容将根据自然资源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等规定,适时予以更新调整。本裁量基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若有效期内上级制定出台相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遵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三明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