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农村新型住宅小区建房申请审批流程和三明市农村村民危旧房改造申请审批流程的通知
明自然资发〔2020〕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三明市农村新型住宅小区建房申请审批流程》和《三明市农村村民危旧房改造申请审批流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明市农村新型住宅小区建房申请审批流程

  一、申请条件

  (一)村民建房申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因无住宅,需要新建住宅的;

  2.同户中兄弟姐妹或者子女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要求分户的;

  3.因国家或者集体建设、实施镇乡、村庄规划以及进行公共设施与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拆迁安置的;

  4.因发生或防御自然灾害,需要安置的;

  5.向中心村、集镇、小城镇或者农村住宅小区集聚的。

  (二)村民建房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1.现有宅基地面积虽明显低于法定标准,但现有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超过60平方米的;

  2.分户前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已超过60平方米的;

  3.年龄未满18周岁的;

  4.将原住宅出卖、出租、赠与或改作生产经营用途的;

  5.不符合“一户一宅”政策规定的。

  二、申请受理

  (一)申请地点

  村民户籍所在村村委会或乡镇便民服务中心。

  (二)申请材料

  1.《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申请审批表》一式六份;

  2.户口簿及家庭成年成员的身份证影印件;

  3.《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

  4.《住宅规范建设承诺书》。

  (三)申请程序

  1.村民以户为单位,由户主本人持户口簿及家庭成年成员的身份证影印件,到村民户籍所在村村委会或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选定农村新型住宅小区建设点,选择意向建房通用图,填写《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申请审批表》,在工作人员见证下,签署《住宅规范建设承诺书》、《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申请建房。

  2.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受理申请对象申请后,对申请材料统一登记编号,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转申请对象户籍所在地村委会进行审查。

  三、村委会审查

  (一)审查内容

  村委会对宅基地申请对象申请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重点审查申请对象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提交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旧宅处置方式等。

  (二)审查程序

  1.村委会在收到村民申请或乡镇人民政府转办的申请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会同乡镇农村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对《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申请审批表》中申请对象信息、家庭成员信息、现宅基地及农房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并组织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审议结果形成会议纪要。

  2.经审议同意申请对象申请的,在本村张榜公布15个工作日,征求本村村民意见。乡镇农村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在农村新型住宅小区建设点所在村张榜公布15个工作日,征求村民意见。

  3.自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村民未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对象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在《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申请审批表》中签署意见,连同会议纪要、公示和申请对象承诺书等材料报送乡镇农村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

  四、乡镇联审

  乡镇农村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收到村委会审查通过材料后,组织自然资源所、村建站、乡镇经管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联审。

  (一)审查内容

  1.自然资源所负责组织申请对象确定宅基地在农村新型住宅小区的具体位置。

  2.村建站负责组织申请对象确定建房通用图,确定建筑风貌。

  3.乡镇经管机构负责审查申请对象的资格条件、旧宅处理方式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村委会的意见、会议纪要、公示材料和《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等材料是否齐全。

  (二)审查程序

  1.乡镇农村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在2个工作日内,组织自然资源所、村建站、乡镇经管机构出具联合审查意见经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农村宅基地批准书》(盖乡镇人民政府章),并向申请对象发放《福建省农村自建房(三层以下)质量安全常识一张图》。

  2.核发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在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

  3.整理宅基地用地建房审批管理台账,有关资料归档留存,在5个工作日内将审批情况报县级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备案。

  五、批后监管

  宅基地经依法批准后,由乡镇农村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确定建房位置,明确四至边界,开展农村用地建房动态巡查。

  村民住宅建成后,由乡镇农村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及时组织验收,实地核实是否按照批准的用地面积、四至等要求使用土地,建筑层数和层高、建筑面积和建筑风貌等是否符合要求。通过验收的,出具《农村宅基地用地和建房验收意见》,农村村民凭此验收意见及其他相关材料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未通过验收的,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附件:1.三明市农村新型住宅小区建房申请审批流程表

      2.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申请审批表

      3.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

      4.住宅规范建设承诺书

      5.农村宅基地用地和建房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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