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14-02-2018-00011
  • 备注/文号: 明政地〔2018〕20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6-06
  • 有效性: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三元区荆东工业园20170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来源:市政府 时间:2018-06-06 10:12

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三元区荆东工业园20170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明国土资综〔2018186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提出的《三元区荆东工业园20170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将经省政府闽政地2010589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位处三元区城东乡荆东工业园的8599.04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其中原属三元区城东乡台江村园地1304平方米、林地4136.5平方米;城南村园地1322.07平方米)以挂牌方式出让,作为建设纺织业项目工业用地。其中规划出让建设用地面积7777.74平方米,代划拨公共道路面积487.95平方米,代征防洪沟面积333.35平方米。 

  二、上述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纺织业),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未经市政府批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三、具体规划设计条件按三明市城乡规划局出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设计条件》(编号:条字第2017-017号)执行。 

  四、该地块准入产业为纺织业工业项目,竞得人应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投资强度必须符合《福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3年本)》标准,所建项目应符合产业政策、行业生产标准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福建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办法》(闽政办〔200712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出让工作由你局组织实施。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1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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