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14-30-2019-00009
- 备注/文号: 明自然资〔2019〕48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03-25
- 有效性:
机关各有关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三明市委、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若干意见》(明委〔2019〕4号)要求,现将有关任务分解如下:
一、主要工作任务分解
(一)坚持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1.探索对知识密集型、综合服务平台型、总部经济型服务业实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弹性供地制度。
目标措施:全力落实省上支持制造业与服务业深度融合的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实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弹性供地制度
完成时限:全年并长期坚持
牵头领导:王 争副局长
责任科室:用地科
2.支持制造业企业在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发展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的新产业、新业态,实行5年过渡期内继续按土地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改进开发区土地利用方式,引导企业入园,除农产品加工、矿产品加工等与资源产地相关的项目,或因环保、安全等因素不宜入园的项目外,其他工业项目用地都应进入园区。探索工业用地“先租后让”“弹性年限出让”等有偿使用新方式,降低用地成本,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目标措施:全力落实省上支持制造业与服务业深度融合的政策,特别是在土地利用方面“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弹性供地制度”“实行5年土地过渡期”等政策。
完成时限:全年并长期坚持
牵头领导:王 争副局长、吴义丰副局长
责任科室:用地科、原规划局相关科室
(二)坚持“六最”对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深入落实“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重新梳理“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进行事项精简合并,与网上办事大厅办理事项相对应,实现“足不出户,一网通办”。
目标措施: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时限统一压缩至法定时限的50%以内,时刻对标省内同系统单位,力争做到审批流程全省最短。进一步完善即办制度和限时办理承诺制,推进更多事项快速办、马上办,减少企业群众现场办理等候时间。结合机构改革工作进度,定期梳理、更新“最多跑一趟”和“一趟不用跑”办事清单,统一在网上办事大厅公开,实现审批服务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
完成时限:全年并长期坚持
牵头领导:王 争副局长
责任科室:审批科(含原规划局审批科)
2.进一步简化不动产登记手续,推行房屋交易、契税缴纳与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信息共享、集成服务”,所有材料一次性受理和审核。
目标措施:梳理一次性告知单,精简申请材料,不重复收取身份证复印件、购房合同等办证材料。
完成时限:2019年6月
牵头领导:王 争副局长
责任科室:地籍科、不动产登记中心
3.推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全面推广不动产抵押登记全程网办,建设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契税征缴“一窗受理”信息共享平台,抓好2019年不动产登记信息和税收信息互联互通省级试点建设。探索通过微信平台或闽政通APP进行不动产登记预约、咨询、办理、查询等业务,逐步建立数据共享机制。
目标措施:建设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契税征缴“一窗受理”平台,丰富网上办事功能,群众可以通过外网或微信平台提前提交办证材料,同时,在银行开放抵押登记端口,减少群众跑路。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牵头领导:王 争副局长
责任科室:地籍科、不动产登记中心
4.全面推进数据信息共享,将证照融合到审批流程中作为申报材料或审批结果应用。建立网上预审机制,开展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将申请人提交的电子文件材料作为直接审核依据,逐步实现所有业务资料网上流转、网上审核,2019年底前全市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达80%以上,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目标措施:推广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充分利用行政服务中心“政企直通车”和网上办事大厅,引导群众和企业通过网办大厅进行在线填报、提交办事电子材料,逐步实现审批服务事项网上申请办理和网上审核审批。电子证照目录库范围内的事项在审批结束当天同步录入生成电子证照,对可调用的电子证照一律不再要求群众和企业提交材料,实现审批数据信息共享共用。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牵头领导:王 争副局长
责任科室:审批科(含原规划局审批科)
5.继续深化“多证合一”改革。建立“多证合一”改革涉企证照动态管理机制,按照“成熟一批、整合一批”原则,及时整合相关涉企审批事项,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
目标措施:积极配合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是“多证合一”改革工作,对纳入“多证合一”改革的整合事项,及时通过“多证合一”进行信息采集并推送给行商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加强后续监管。
完成时限:全年并长期坚持
牵头领导:王 争副局长
责任科室:审批科,其他有关科室
6.继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清理和规范各类许可,对相关行政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解决市场主体“准入不准营”问题,为企业进入市场提供便利。
目标措施:严格对照权责清单,对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证照分离”改革模式进行分类管理。其中,对已采取优化准入服务方式改革措施的从事测绘活动单位资质许可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许可,要依照管理措施简化审批材料、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公示办事程序、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增强审批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提高登记审批效率,为企业进入市场提供最大便利。
完成时限:全年并长期坚持
牵头领导:王 争副局长
责任科室:审批科,其他有关科室。
7.进一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制机制。推动“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做好自然资源市场监管。
目标措施: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多部门监管责任事项清单,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时录入、维护和动态调整,向市民公示检查结果情况,推动“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牵头领导:谢 军副局长、王 争副局长、丘加德副调研员
责任科室:法规监察科、矿管科、测管站
(三)坚持绿色发展,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1.开展绿色发展年度评价,强化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考核,建立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加快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组织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探索建立审计评价体系,推动落实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目标措施:加快推进农村地籍房屋调查工作,开展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根据国家和省级层面制定出台有关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确权的技术规定和操作规范,启动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确权登记。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牵头领导:王 争副局长
责任科室:地籍科、用地科、规划科、财务科
2.完善水气土污染防治体制机制,坚持臭氧和PM2.5协同控制,强化联防联控,严格管控机动车尾气排放,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全面落实河湖长制,统筹左右岸、上下游、陆上水下、地表地下、河流湖库、水生态水资源、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持续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五项攻坚行动,切实治理好水污染、保护好水环境,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建立分类别、分用途和分阶段风险管控机制,有效管控农业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风险,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加快生态环保智慧监管云平台建设,实现与省云平台的数据对接、资源共享,推进大数据应用与开发,提升预测、治污、监管水平。
目标措施:结合质量状况,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污染土地用途管控,严格建设用地准入;配合有关部门完成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将污染耕地调出永久基本农田。
完成时限:全年并长期坚持
牵头领导:谢 军副局长
责任科室:规划科、用地科、矿管科、地环科
3.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转变补充耕地方式,严格控制成片未利用地开发,将历史形成的未列入耕地保护范围的园地、残次林地等适宜开发的农用地,统筹纳入土地整治范围,着力通过土地整治建设高标准农田补充耕地,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目标措施: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原则,严格土地整治项目立项实施,大力推进土地整治补充耕地,2019年完成省下达0.36万亩。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牵头领导:陶树勤副调研员
责任科室:规划科、整理中心
4.大力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采用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进行治理,提倡“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园则园,宜水则水,宜建则建”,探索建立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五园”模式(即矿山变公园、田园、家园、工业园、林园)。
目标措施: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结合“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政策,采取“五园”模式治理,完成75处废弃矿山生态修复。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牵头领导:谢 军副局长
责任科室:地环科
5.深入推广普惠林业金融,向广大林农宣传林业小额贷款(30万元及以下)贴息政策,调动林农贷款积极性,进一步扩大普惠林业金融产品“福林贷”的覆盖面,做大林权抵押贷款规模。深入创新林业金融产品,积极探索设计以林木采伐、花卉苗木、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等产品为抵押物的新型林业金融产品,实现林业全产业链贷款需求全覆盖。深入探索建立资本进山入林机制,支持央企或国企投资控股三明市金山林权流转经营有限公司,并以建设国家储备林暨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为载体,加强与保险、信托、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共同开展林业“投保贷”一体化探索,突破林权资本化运作,让更多的资金资本进山入林。
目标措施:加快推进林权登记数据整合工作,缩短林权不动产登记办事时限。
完成时限:2019年9月
牵头领导:王争副局长
责任科室:地籍科、不动产登记中心
(四)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持续融入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建设
1.编制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建立统一、高效、责权明晰的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完善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制度,优化国土空间生产、生活、生态布局,推进“多规合一”。
目标措施:适时启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形成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为控制线,自然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城镇空间为底盘的“三区三线”国土空间格局,实现国土空间统一用途管制。
完成时限:按上级要求时限完成
牵头领导:吴义丰副局长、陶树勤副调研员
责任科室:规划科、原规划局相关科室
2.推进村落迁并整合,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在保护传统文化村落的基础上,鼓励将零星散落的农村居民点向集镇(乡镇所在地)集中。有条件的乡镇,可在乡镇所在地本点,先行统一规划新村建设点,用于本乡镇内零星村民建房。属于跨村搬迁的村民建房用地,在集体土地所有权性质不变的前提下,通过集体土地所有权置换、登记,实现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转移。
目标措施: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在保护传统文化村落的基础上,鼓励将零星散落的农村居民点向集镇(乡镇所在地)集中,推进村落迁并整合。指导各县(市、区)开展1-2个试点工作,并对试点乡(镇)优先安排用地计划指标。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牵头领导:王争副局长、吴义丰副局长
责任科室:用地科、原规划局相关科室
3.加快土地确权颁证成果应用,推进农村承包地确权数据库和农村经营管理综合信息应用平台建设,健全承包合同取得权利、登记记载权利、证书证明权利的确权登记制度,切实保护好农民的集体土地权益。探索以放活土地经营权为主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办法,鼓励发展以土地经营权流转和农业规模化服务为主的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和发展股份合作、土地托管、代耕代种、互换并地等规模经营方式。大力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扶持一批规模化、专业化的粮食及其他主要农产品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为小农户开展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服务,推进专项服务标准化、综合服务全程化,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目标措施:接收农业农村部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成果数据,实时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发证纳入到日常不动产登记发证中,实时更新有关数据,切实保护好农民的集体土地权益。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牵头领导:王争副局长
责任科室:地籍科、不动产登记中心
(五)坚持补齐短板,持续改善和保障民生
1.加快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完善政府支持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机制,鼓励多种形式办园。扶持民办园规范发展,对符合规定的民办幼儿园,在场地、租金、水电等方面给予相应优惠政策,制定民办园教师最低工资标准,提升民办园教师待遇,鼓励引导公办园退休教师到民办园任教。对民办园实行定级评估,加强规范管理,鼓励民办园办成普惠性幼儿园。建立教育部门在幼儿园规划、土地出让、园舍设计建设、验收、移交等环节的介入会商机制,严格落实住宅小区配建幼儿园政策。鼓励。
目标措施:允许用地紧张的县(市、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资本利用闲置资源,通过法定程序改变使用功能,改建普惠性幼儿园。严格落实住宅小区配建幼儿园政策,在房地产地块出让中,对规划条件要求配建幼儿园的地块,在出让方案中明确产权归当地政府,满足功能性要求。主动介入教育部门会商机制,在幼儿园规划、土地出让、园舍设计建设、验收、移交等环节积极参与,提出可行性建议。
完成时限:全年并长期坚持
牵头领导:陈锦生副局长、王争副局长、吴义丰副局长
责任科室:用地科、原规划局相关科室、收储中心
2.持续深化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依法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鼓励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扶持养老服务战略合作企业品牌化、连锁化运营。推进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和宁化、建宁、泰宁3县农村养老服务试点建设。转型升级乡镇敬老院,推广沙县“乡镇敬老院连锁化公建民营”经验做法,打造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鼓励扶持社会力量与高职院校对接开展合作办学,提升医养结合服务供给能力水平。落实养老服务设施专项布局规划,新建住宅小区按规定配建养老服务设施,鼓励各地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养老服务工程建设持续纳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快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启动社区嵌入式养老、社区养老中央厨房、智慧居家养老试点项目。总结推广大田“三全三化山区养老服务”、永安“三自三助”农村互助养老等符合山区实际的养老模式,推进养老资源向农村倾斜,促进形成投入多元化、服务专业化、运营连锁化的农村养老服务市场。
目标措施:全力支持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落实养老服务设施专项布局规划,新建住宅小区按规定配建养老服务设施,鼓励各地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对规划条件中要求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的,在出让方案中明确产权归政府,应达到普通装修标准。具体落位应经自然资源、住建等有关部门审查同意,与商品房建设项目同步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
完成时限:全年并长期坚持
牵头领导:陈锦生副局长、王争副局长、吴义丰副局长
责任科室:用地科、原规划局相关科室、收储中心
3.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
目标措施:坚持因城施策,分类指导,夯实地方政府城市主体责任,精准实施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加强房地产市场供需双向调节,改善住房供应结构,坚决遏制投机炒房,切实把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责任落实到位。继续保持调控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强化舆论引导和预期管理,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防范化解市场风险,确保市场稳定。指导各县(市、区)根据城镇化发展规划和人口流动变化情况,科学制定长期、合理的土地供应计划和住房发展规划,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区域发展时序,合理确定各片区的土地供应和出让宗地控价目标,细化调控举措,支持合理自住需求,促进供求平衡。
完成时限:全年并长期坚持
牵头领导:陈锦生副局长、王争副局长、吴义丰副局长
责任科室:用地科、原规划局相关科室、收储中心
4.坚持租购并举,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居民和新市民住房问题。调整住房和用地供应结构,提升人才住房、安置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房用地在新增居住用地中的比例。结合人口流动变化和租赁住房需求情况,因地制宜,发展租赁住房,规范租赁市场,引导培育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全面提高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和管理水平。
目标措施:全力保障棚户区改造、廉租房项目用地、做好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迁补偿安置、规划选址,积极配合住建部门加强共有产权住房和租赁房建设,培育住房租赁市场,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完成时限:全年并长期坚持
牵头领导:陈锦生副局长、王争副局长、吴义丰副局长
责任科室:用地科、原规划局相关科室、收储中心
二、具体工作要求
(一)要强化担当落实。要围绕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战略目标,勤于学习、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进一步激发发展活力、破解发展难题、拓展发展空间,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要在推进项目上、优化服务上、帮扶企业上强化担当,认真落实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各项政策措施,强化资源要素保障,努力把三明建设成为绿色发展先行区、产业转型集聚地、深化改革排头兵、区域协同桥头堡、宜居宜业生态城。
(二)要奋力“干好每一天”。 认真落实市委“干好每一天”部署要求,深入开展“进农家、帮企业、解难题、敢担当、促发展”活动,统一调子齐心干、开动脑子创新干、撸起袖子加油干、扑下身子一线干、挑起担子竞相干,攻坚好每一个重点项目、服务好每一个产业企业、帮扶好每一个贫困人口、化解好每一个重大风险、对接好每一个扶持政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加快新三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三)要加强协调督查。各牵头领导要落实领导责任,组织相关责任单位,成立专班组,每半个月召开一次专题协调会,并积极深入基层和项目一线,加强协调服务,推动工作落实。局务会将不定期听取任务分解落实情况汇报,研究协调解决具体问题,推进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各责任科室每月20日前要将任务落实情况上报分管领导和局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任务落实情况纳入部门绩效考核的重点内容,并与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干部任用考察等方面挂钩,确保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各项任务取得实效。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3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