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14-03-2025-00029
  • 备注/文号: 明自然资函〔2025〕23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4-20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关于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0254124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来源: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5-04-20 15:21

市教育局:

  《关于推动我市自然教育产业发展的建议》(第20254124号)收悉,我单位办理意见如下:

  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生态保护红线内进行项目建设,需遵循‌“严格准入、从严审批”‌原则,在不破坏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可适度建设参观旅游、科普宣教及符合相关规划的配套性服务设施和相关的必要公共设施。针对自然教育产业发展用地,涉及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市级将优先予以保障;对自然教育基地、科普观测站等用途单一且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教育基础设施项目,可简化程序以划拨方式供应土地。

  领导署名:吴义丰

  联 系 人:曹  晋

  联系电话:0598-8289008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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