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114-03-2025-00029
- 备注/文号: 明自然资函〔2025〕23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4-20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关于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0254124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来源: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5-04-20 15:21
市教育局:
《关于推动我市自然教育产业发展的建议》(第20254124号)收悉,我单位办理意见如下:
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生态保护红线内进行项目建设,需遵循“严格准入、从严审批”原则,在不破坏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可适度建设参观旅游、科普宣教及符合相关规划的配套性服务设施和相关的必要公共设施。针对自然教育产业发展用地,涉及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市级将优先予以保障;对自然教育基地、科普观测站等用途单一且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教育基础设施项目,可简化程序以划拨方式供应土地。
领导署名:吴义丰
联 系 人:曹 晋
联系电话:0598-8289008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