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14-03-2018-00001
- 备注/文号: 明国土资综〔2018〕3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国土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1-04
- 有效性:
各县( 市)国土资源局,梅列、三元分局:
根据《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不动产登记“推绕拖”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闽国土资办〔2017〕78号)和《三明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的通知》(明国土资〔2017〕390号)要求,为推进不动产登记“推绕拖”问题排查整改与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市局定于2018年1月8日至12日组织人员到各县(市、区)开展不动产登记“推绕拖”问题排查整改与年度变更调查工作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的内容
(一)不动产登记“推绕拖”问题排查整改工作。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应按照省厅部署,迅速开展不动产登记“推绕拖”问题排查整改,围绕省国土资源厅提出的7项问题对照检查,对于查找发现不动产登记存在的“推绕拖”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明确整改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立即整改到位。市局结合省厅列明重点查找的7个问题,将采取听取汇报、查阅不动产登记档案和不动产登记工作相关文件材料、走访调查不动产登记窗口服务质量等方式进行检查。
(二)检查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
各县(市)要尽快完成遥感监测图斑的调查核实,按要求填写《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设施农用地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临时用地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和《拆除图斑核实记录表》,将变更信息上传至土地变更调查在线举证管理系统,市局将重点抽查各地拟按设施农用地、临时用地、伪变化变更处理的监测图斑,检查地类变更判别是否合理、举证材料是否充分。
二、检查人员和线路时间安排
(一)检查人员:黄荣华、吴成科、郑成。
(二)检查线路:具体检查线路和到达各县(市、区)行程待检查组另行通知。
三、其他要求事项
(一)请各县(市、区)及时收集整理拟按设施农用地、临时用地、伪变化变更处理图斑的影像与实地照片资料,并通知年度变更调查作业单位技术人员配合检查。
(二)请各县(市)国土资源局收集整理不动产登记受理一次性告知单、登记发证流程、收费项目公示、政府出台解决登记发证历史遗留问题的文件等相关佐证资料并做好汇报准备。不动产登记发证平均用时较长的沙县、泰宁、尤溪要分析查找原因,落实整改措施。
(三)请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将排查不动产登记“推绕拖”发现的问题、主客观原因、整改措施与成果、对策建议等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加公章后,于2018年1月11日前报送市局地籍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smdjk@126.com邮箱。
联系人:吴成科,电话:8225773,手机:13859168692。
三明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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