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14-13-2021-00049
  • 备注/文号: 明政地〔2021〕50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4-28
  • 有效性: 有效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徐碧街道碧口就业安置小区(碧水湾)建设用地的批复
来源: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1-04-28 08:47

三元区徐碧街道徐碧村碧口村民小组股份经济合作社:

  市自然资源局转报的你社《关于梅列区徐碧街道碧口就业安置小区(碧水湾)项目用地的请示》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处梅列区徐碧村的24129.01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给你社作为碧口就业安置小区(碧水湾)项目用地。权属来源具体为:经闽政地〔2004〕209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拨)的园地8018平方米土地、林地16111平方米。

  二、该项目具体用地范围及规划条件,详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400202100010号)及规划红线图。

  三、该项目用地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安置房)。属于集体发展用地,未经市政府批准,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转让,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四、项目建设应符合规划、消防、地灾等要求,并按规定报批。具体土地划拨、登记发证手续,向三明市自然资源局依法申请办理。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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