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14-13-2022-00010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3-25
  • 有效性: 有效
三明市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来源: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2-03-25 16:59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明市“三调”统一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严格落实工作质量和进度“双管控”,经历初始调查和统一时点更新两个阶段,历时3年多,汇集了123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完成调查任务,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现将我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163570.43公顷(245.36万亩),均位于年降水量800mm以上(含800mm)和一年三熟制地区。其中,水田155716.90公顷(233.58万亩),占95.20%;水浇地510.42公顷(0.77万亩),占0.31%;旱地7343.11公顷(11.01万亩),占4.49%。宁化、尤溪、建宁、大田等4个县级调查单位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市耕地的54.48%。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39614.33公顷(59.42万亩),占全市耕地的24.22%;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45599.92公顷(68.40万亩),占27.88%;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56130.11公顷(84.20万亩),占34.32%;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3926.96公顷(20.89万亩),占8.51%;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8299.11公顷(12.45万亩),占5.07%。

  (二)园地62478.94公顷(93.72万亩)。其中,果园33301.49公顷(49.95万亩),占53.30%;茶园7273.31公顷(10.91万亩),占11.64%;其他园地21904.14公顷(32.86万亩),占35.06%。园地面积全市前三位的县级调查单位为尤溪、建宁、永安,占全市园地的51.16%。

  (三)林地1896762.72公顷(2845.14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433429.38公顷(2150.14万亩),占75.57%;竹林地284410.25公顷(426.62万亩),占14.99%;灌木林地8536.38公顷(12.80万亩),占0.45%;其他林地170386.71公顷(255.58万亩),占8.98%。林地主要分布在尤溪、永安、将乐、宁化、大田等5个县级调查单位,占全市林地的57.61%。

  (四)草地12053.88公顷(18.08万亩)。其中,人工牧草地8.43公顷(0.01万亩),占0.07%;其他草地12045.45公顷(18.07万亩),占99.93%。草地主要分布在大田、建宁、永安、沙县、宁化等5个县级调查单位,占全市草地的57.51%。

  (五)湿地543.59公顷(0.82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其中,我市湿地类型为内陆滩涂,主要分布在尤溪县,占全市湿地的55.57%。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59647.96公顷(89.47万亩)。其中,城市用地4558.57公顷(6.84万亩),占7.64%;建制镇用地12475.69公顷(18.71万亩),占20.92%;村庄用地37124.04公顷(55.69万亩),占62.24%;采矿用地4457.91公顷(6.69万亩),占7.47%;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031.75公顷(1.55万亩),占1.73%。

  (七)交通运输用地29898.37公顷(44.85万亩)。其中,铁路用地2063.07公顷(3.09万亩),占6.90%;公路用地16395.83公顷(24.59万亩),占54.84%;农村道路11180.51公顷(16.77万亩),占37.40%;机场用地256.87公顷(0.39万亩),占0.86%;港口码头用地1.91公顷(0.0029万亩),占0.01%;管道运输用地0.18公顷(0.0003万亩)。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2966.77公顷(64.45万亩)。其中,河流水面23288.48公顷(34.93万亩),占54.20%;水库水面13302.99公顷(19.95万亩),占30.96%;坑塘水面4124.47公顷(6.19万亩),占9.60%;沟渠1741.77公顷(2.61万亩),占4.05%;水工建筑用地509.06公顷(0.76万亩),占1.18%。尤溪、泰宁、永安、清流等4个县级调查单位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较大,占全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51.88%。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省委省政府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发挥“三调”成果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为我市数字化改革夯实数据基础,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注:以上数据中,万亩单位数值和百分比尾数汇总差异因四舍五入原因导致。 

  三明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三明市统计局

  2022年3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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