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14-13-2023-00075
- 备注/文号: 明政地〔2023〕16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6-21
- 有效性: 有效
三明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市自然资源局转报的你司《关于三明市瑞云智慧新城市政路网工程-陈大路项目用地的请示》(明城发〔2023〕8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处三元区陈大的37290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给你司作为瑞云智慧新城市政路网工程-陈大路项目用地,土地权属来源为:经省政府(闽政地〔2022〕1177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原陈大镇陈墩村集体土地27140平方米(其中:水田2741平方米、水浇地6463平方米、旱地433平方米、林地6550平方米、草地577平方米、其他农用地716平方米、城镇村及工矿用地9660平方米),国有交通运输用地4147平方米,经(明政地〔2012〕100号)文批准的国有建设用地4456平方米,福银高速交通运输用地282平方米,市收储中心收储原福建省三明机床有限责任公司工业用地970平方米,陈大镇中心小学教育用地295平方米。具体用地范围及指标详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400202200012号)及用地红线图。
二、该项目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城镇道路用地,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三明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代建该项目,该用地批复仅作为后续办理开竣工手续使用,项目建成后,其产权移交市政部门持有。
三、该项目建设应符合城市规划、消防、地灾防治等要求,并按规定报批。具体土地划拨等手续,向市自然资源局依法申请办理。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