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14-13-2023-00090
  • 备注/文号: 明政地〔2023〕22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9-25
  • 有效性: 有效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三明市第一医院生态新城分院二期项目用地的批复
来源: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3-09-25 11:52

三明市第一医院:

  市自然资源局转报的你院《关于申请三明市第一医院生态新城分院二期项目用地的请示》(明一院〔2023〕22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处沙县区生态新城的13160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给你院作为新建三明市第一医院生态新城分院二期建设用地,土地权属来源为:市土地收储中心收储原属福建三明机场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13160平方米。具体用地范围及规划条件,详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400202300019号)及规划红线图。

  二、上述国有建设用地属行政划拨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医院用地,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

  三、该项目建设应符合城市规划、环保、消防、安全、地灾防治等要求,并按规定报批。

  四、注销闽(2020)沙县不动产权第0008216号;闽(2020)沙县不动产权第0008219号产权证。具体用地及不动产登记手续,依法向市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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