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114-13-2024-00011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4-24
- 有效性: 有效
三明田安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大田县自然资源局转报的你司田安高速P1-3魁城村乌鸦丘1#弃土场临时用地申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司田安高速P1-3魁城村乌鸦丘1#弃土场项目临时使用22608平方米(其中水田10042平方米、旱地5957平方米、其他园地1036平方米、沟渠803平方米、田坎4769平方米),具体用地范围见大田县自然资源局《田安高速P1-3魁城村乌鸦丘1#弃土场临时用地红线图》。
二、该项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4年,自批准之日起算,临时用地详细用途为弃土场,不得改变用途,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临时用地不得修筑永久性建筑,需要进行必要临时建设的,应向大田县自然资源局依法报批。
三、你司应及时落实临时用地耕地占用税的缴纳、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的支付和土地复垦费用的足额预存。
四、你司应做好安全生产及因项目建设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临时用地使用期间应做好耕地表土剥离、储存,到期履行复垦义务时,用于改良复垦耕地质量。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应完成土地复垦。
五、你司应依法使用临时用地并配合大田县自然资源局开展监督检查。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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