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14-13-2025-00020
  • 备注/文号: 明自然资函〔2025〕14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4-20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关于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0251064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来源: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5-04-20 11:52

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稳步提升我市低效耕地质量的建议》(第20251064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关于耕地利用现状调查问题

  2023年,我局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开展了未耕种耕地现状调查和复垦复耕工作,指导各县(市、区)摸清未耕种耕地的位置、面积、类型等信息,结合实际情况,合理有序开展复垦复耕。

  二、关于加大耕地保护政策宣传问题

  近年来,为切实提升全民耕地保护意识,我局多渠道、多形式开展耕地保护宣传工作。一是积极创新宣传形式,策划制作微电影、情景演绎、案例分析等视频短片,借助抖音、融媒体等新媒体力量进行广泛传播,有效扩大宣传覆盖面。二是深入乡村一线,通过流动宣传车巡回播放耕地保护知识、张贴宣传海报、进村入户发放宣传单等方式,让耕地保护理念深入人心。三是开展主题宣传,以全国土地日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耕地保护主题宣教活动,提高群众参与度,营造耕地保护良好氛围。

  三、关于低效耕地处置

  近年来,我局积极会同农业农村等部门对低效耕地进行分类稳妥处置。一是稳妥处置耕地“非粮化”问题。尊重客观历史,对处于盛果期、生长期的果树、林木,循序渐进留足过渡期;尊重自然规律,推动25度以上陡坡、零星分散、土质较差等不宜稳定耕种的耕地,逐步调整退出,同时,在地势平缓、耕作条件较好的区域进行补充,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尊重群众意愿,坚决维护农民合法权益,防止“一刀切”强行复垦复耕行为。二是严管补充耕地项目选址。会同农业农村、水利、生态环境、林业等部门制定出台《三明市补充耕地项目实施方案审查工作方案》,对新立项补充耕地项目选址实行多部门联审机制,从坡度、水源、交通、连片性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确保补充的耕地质量可靠、生态安全。三是指导设施农业合理用地。2024年,我局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印发实施《关于加强和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建立了设施农业用地准入正负面清单,农机存放、烘干晾晒、清洗分拣等直接服务于农业生产的用地类型,都属于设施农业用地范围。符合条件的设施农业用地,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一般耕地的,在补充同等数量和质量的耕地后,可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规范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持续优化耕地空间布局,着力提升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耕地保护效能。

  领导署名:吴义丰

  联 系 人:黄  俊

  联系电话:0598-8289125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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