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14-13-2025-00021
  • 备注/文号:  明自然资函〔2025〕15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4-20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关于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0251071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来源: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5-04-20 11:53

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进一步提升泰宁等国家级制种大县基地现代化水平的建议》(第20251071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局持续做好用地保障工作,充分结合我市实际,出台多项措施和政策,加快推动项目落地。一是出台《服务保障“项目大谋划”八条措施》,根据各地谋划项目新增建设用地需求,对于制种产业科研机构或研发型种业企业所必须的建设用地需求,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上予以市级统筹保障,对重点项目所在地指标不足的给予重点支持。二是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建立设施农业用地准入正负面清单,明确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申报材料、备案流程等。对符合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政策的种子区域服务站、农机设施房等附属配套设施,经营主体可向所在地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申请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农业农村等部门,持续做好种业产业项目的合理用地保障,促进我市种业高质量发展。

  领导署名:吴义丰

  联 系 人:黄  俊

  联系电话:0598-8289125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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