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14-13-2025-00030
  • 备注/文号: 明自然资函〔2025〕24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4-20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关于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0255002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来源: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5-04-20 15:23

三明市林业局:

  《关于探索林票“资产变资金”路径的建议》(第20255002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全力支持林票2.0创设。按照《三明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升林权类不动产登记质效的指导意见》、《三明市林业生物资产票据管理办法》相关规则,自然资源部门积极配合开展林票2.0创设工作,及时查核拟创设林票宗地的权属状态,根据林票创设主管部门提供限制林权的抵押、转移等材料,予以办理相应林地宗地的限制转移、抵押登记,为制发林票创造条件。截至目前全市登记部门协同林业部门制发林业生物资源票据权属核实2.77万亩。

  二、推广林下经济不动产登记。按照《三明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若干措施》要求,自然资源支持林下经济产业发展,不断拓宽“两山”转化通道,允许家庭承包经营、自留山、集体统一经营以及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家庭承包以外的方式承包经营的林地,在已依法取得林权类不动产权证后,向他人流转5年以上用于发展林下经济的,包括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相关产品采集、森林景观利用等,在不破坏林地林木的前提下,林下经济经营主体可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保障林下经济经营主体权益,同时便利向金融部门申请抵押融资需求。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发放林下经济不动产权证51本,涉及面积12.2万亩,带动形成尤溪金线莲、将乐铁皮石斛等林下经济产业集群,其中尤溪县、将乐县已办理抵押4宗,实现融资80万元。

  领导署名:吴义丰

  联 系 人:吴成科

  联系电话:0598-8225773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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