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114-13-2025-00044
- 备注/文号: 明自然资函〔2025〕38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5-19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肖永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园区低效及闲置用地盘活政策支持力度的建议》(第018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2024年工作开展情况。市自然资源局积极探索化解土地资源紧缺与存量低效用地并存的矛盾,坚持“向存量要空间”。联合商务、工信部门出台《园区低效用地认定标准》,明确未投产低效用地(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等)和已投产低效工业用地的分类认定细则,建立动态数据库并纳入“四领一促”考核体系。针对不同低效类型,指导园区推行“一地一策”精准治理,通过强谋划供应一批,做好服务开工一批,“腾笼换鸟”转让一批,临时利用出租一批,依法依规收回一批,司法拍卖处置一批等多种方式,处置园区低效用地超6700亩。
二是2025年工作安排。近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扩大深化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三明市被列为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城市。下一步,我局将严格对照试点创建要求,组建各级工作专班,细化标准和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与责任分工,抓紧落实低效用地标准制定和调查入库,编制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指引,积极争取财税金融政策支持,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为打造土地开发利用管理工作新标杆、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感谢您对我市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今后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领导署名:吴义丰
联 系 人:姜家彬
联系电话:0598-8223732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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