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114-13-2025-00046
- 备注/文号: 明自然资函〔2025〕40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5-19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巫振桂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降低文旅产业发展用地成本的建议》(第0186号)收悉。结合市文旅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自然资源和文旅部门精准规划,靠前服务,为全市文旅产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用地要素保障。下一步,我局与文旅部门将继续在以下几个方面发力,支持文旅产业发展用地降低成本:
一是加强地价体系建设。积极推动新一轮基准地价更新,指导各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做好文旅产业发展用地涉及地类的基准地价编制,差别化确定文旅产业发展用地基准地价。
二是因地制宜分类管理。文旅产业项目中,属于永久性设施建设用地的,依法按建设用地管理;属于自然景观用地及农牧渔业种植、养殖用地的,不征收(收回)、不转用,按现用途管理,由景区管理机构和经营主体与土地权利人依法协调种植、养殖、管护与旅游经营关系。
三是优化文旅项目供应方式。对于用途单一且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文旅项目,可以划拨方式供应土地。对经营性旅游项目用地,鼓励建设单位选择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供应旅游项目建设用地,以缓解投资成本。
感谢您对我市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今后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领导署名:吴义丰
联 系 人:姜家彬
联系电话:0598-8223732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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