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14-30-2018-00050
- 备注/文号: 明国土资党〔2018〕20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国土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6-19
- 有效性: 有效
机关各党支部,三元分局、梅列分局、移民局党支部:
为展示近年来我局基层党支部和广大党员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在各项工作中取得的丰硕成果,进一步弘扬正气、树立标杆、激励基层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坚定信念、对党忠诚、担当尽责、奋发有为,在加快建设安全、绿色、高效、法治、和谐的美丽国土和“再上新台阶,建设新三明”进程中建功立业,经局机关党委研究,拟于庆祝建党97周年之际,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与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就做好评选表彰工作通知如下:
一、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是: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条件是: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热爱党务工作,积极学习钻研党建理论和业务知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带头践行服务宗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推荐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与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应向工作一线党员倾斜。
二、推荐名额分配
以支部为单位,推荐优秀共产党员若干名(推荐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支部党员人数的五分之一)、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各支部统一上报推荐名单。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这次评选表彰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方式,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民主推荐。各支部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对推荐对象要向全体党员介绍平时考察情况,在全面征求党员和多方面意见基础上,经研究确定后,在本支部范围内进行公示,并于6月25日前上报局机关党委。 四、表彰方式 机关党委做出表彰决定,对受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颁发证书。
五、材料报送要求 各单位须报送的推荐材料包括: 1.推荐情况报告(内容为推荐过程、征求单位党员、干部和群众意见的情况,将推荐名单写在报告中,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等); 2.推荐对象审批表(已确定表彰对象填此表,见附件1); 3.推荐对象事迹材料(400字左右,要求:主题鲜明,重点突出,事迹鲜活感人,用事例和数字说话,切忌空、虚、散); 4.个人推荐对象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色背景,无边框,JPG格式,不少于626×413像素,文件名设为推荐对象姓名); 上述材料电子版,以及除电子照片外的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于2018年6月25日前报送至机关党委。
附件:1.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
2.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
3.填表说明
中共三明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委员会
2018年6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