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14-30-2022-00015
  • 备注/文号: 明自然资函〔2022〕11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4-03
  • 有效性: 有效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225013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来源: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2-04-03 15:59

 

三明市林业局:

《林业碳汇和林业碳汇项目开发的几点建议》(第225013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共同做好森林资源调查监测。2021年10月,根据2021年度全国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工作部署,自然资源部门积极配合,提供“三调”标准时点成果数据,为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工作提供底图基础。今年初,省自然资源厅与省林业局联合通知,要求共同做好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工作。我局按照通知要求,对照国家、省级工作专班模式,加强组织领导,组建我市森林资源调查工作专班,认真组织谋划,明确任务分工,统筹推进,同时,加强自然资源调查工作的衔接,统一建立健全调查监测体系,为森林资源调查监测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

二、完善林权登记基础信息资料。落实推进全国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工作,在已完成林权登记存量数据整合的基础上,认真对照试点任务要求,围绕登记信息不全不符、权属重叠、地类冲突、程序不实、已登未发证等五大问题,通过内业分析、关联信息、调查核实等方式分类清理,并以宗地为单元记录核实情况,做到“一宗一卷”,形成台账。结合我市已制定出台的相关制度措施,在全市范围内对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提出解决路径和处置方法,建立部门协同长效机制,扎实推进林权类不动产登记,逐步完善林权登记基础信息资料,为森林资源碳汇交易、补偿等市场活动提供产权明晰的森林资源。

 

领导署名:吴义丰

人:吕晓辉  

联系电话:8225773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4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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