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14-30-2022-00020
  • 备注/文号: 明自然资函〔2022〕18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4-03
  • 有效性: 有效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053号代表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2-04-03 16:08

市民政局:

《关于推进我区城区社区治理工作的建议》(第0053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为推进社区办公用房建设,提升和谐社区建设水平,市区编制了《三明中心城区梅列   三元主城区社区配套用房布点规划》及《关于印发加强三明市区城市社区治理规划建设工作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原沙县县委县政府印发了《中共沙县县委办公室 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民政局关于落实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比例无偿提供社区配套用房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沙委办〔2010〕25号),根据规定凡在沙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经营性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须按照一定的比例标准,无偿提供社区配套用房或缴纳社区配套用房建设资金。新建住宅小区的社区办公用房与住宅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施工、同步检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对于旧城连片居住区,依托老旧小区改造,结合社区实际情况,积极整合资源,采用新建、改造、租赁等方式,配套社区用房。

《三明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要求,居住小区配置的社区用房须独立设置或结合裙房设置,至少有30%建筑面积布置于地面一层,沿小区外围应有独立对外出入口。社区用房的面积应不小于600平方米。进一步对社区配套用房面积、位置等作出规定。

下一步,我局将督促指导沙县区自然资源局严格落实有关文件要求,并建议其尽快启动社区配套用房布点规划编制工作,保障社区配套用房面积达标、功能齐全,不断改善社区工作者办公条件。

 

领导署名:吴义丰

  人:张凤英

联系电话:8237299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4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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