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14-30-2023-00017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4-10
- 有效性: 有效
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加强撂荒地整治及复垦后管理工作的建议》(第0152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建立县、乡、村三级“田长制”,是压实耕地监管责任的很做法。但近年来,全国“长制”设立和运行存在的问题受到中央关注,部分“长制”的设立存在形式大于内容,增加基层负担的问题,中央要求规范“长制”设立,避免随意设“长”,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为改进和加强全市耕地利用情况监管,我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耕地日常调查监测机制的通知》(明自然资发〔2023〕4号),将耕地按照行政村划分单元,逐地块确定监测责任人,对耕地利用情况进行监测,监测责任人每月上报耕地种植变化情况,市、县两级自然资源部门对全市耕地变化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后,将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和撂荒等变化情况,按照职责分工分类移送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等部门,按相关法规政策进行处置,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县乡政府进一步完善耕地日常调查监测制度,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等行为早发现、早处置,助力化解耕地撂荒问题。
领导署名:吴义丰
联 系 人:黄 俊
联系电话:0598-8289125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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