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14-30-2023-00021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4-10
- 有效性: 有效
市商务局:
民进三明市委员会提出的《关于推进三明市招商引资工作的建议》(2023100000031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加强规划引导。指导各地强化规划引领,结合实际及时开展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修编,并做好与相关规划的衔接。有条件的开发区,可以集中建设住宿餐饮、商务金融、设备维修检测、保障性租赁住房等配套服务设施,实行共享共用。
二、合理配置计划指标。对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的产业项目,以及纳入省级以上重点项目清单的单独选址项目,用地审批时由国家直接配置指标;对重大项目清单外的项目用地,督促指导各地立足自身,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通过“增存挂钩”产生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园区用地需求,指标确实不足的由市自然资源局统筹保障。
三、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支持工业企业选择适宜的用地方式,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供应方式供应工业用地。要求开发区结合实际安排一定量多层标准厂房建设用地,用于解决小微企业用地入园难题。鼓励各地出让商品厂房用地。
四、强化工业用地指标控制。一是提高新出让的工业项目用地容积率。二是要求各地在招商引资时,将亩均税收要求写入招商协议,招商协议应明确亩均税收要求无法达到的协议解除与土地收回约定条款。控制指标和履约监管要求同步纳入土地出让公告。用地单位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同步签订履约监管协议。
五、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严格执行“净地”出让有关规定,在完成土地征迁补偿、通水、通电、通路及场地平整等前期开发和相关区域评估的基础上,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坚持“亩均论英雄”,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
六、盘活低效工业用地。指导各地开展低效工业用地调查,加快园区内土地盘活利用,在符合规划、安全要求的前提下,支持园区内工业企业采取增容技改、产业更新、“腾笼换鸟”等方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领导署名:吴义丰
联 系 人:姜家彬
联系电话:0598-8223732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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