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14-30-2023-00030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4-10
- 有效性: 有效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全力打造“便利三明”》(第2023100000043号)提案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关于用地规划管理方面
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级管理园区用地规划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的通知》,三明市自然资源局、沙县区自然资源局分别委托园区管委会办理园区规划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用地、规划行政审批事项。委托事项包括临时用地许可审批、出具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含建设用地批准书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含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建设项目开工前的规划验线、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核发等。
二、关于土地报批方面
为适应新形势下农用地转用报批的要求,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用地保障,我局积极推进创新做法,一是通过将征收土地现状调查、风险评估同步推进、并联开展,压缩工作时限;二是采取“控规编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土地征收”三衔接的做法,缩短用地报批周期;三是建立市、县两级用地“多节点”联合审查指导工作机制,对用地报批涉及的规划预审选址、耕地占补平衡、节约集约用地等业务,指定专人进行联合审查,提高各节点报件质量,减少补件次数。四是发挥示范点作用,将各县(市、区)报件质量好、报批流程规范的交通、水利等各类重点项目,作为用地报批“示范点”项目进行推广,提升用地报批质效。
三、关于土地征收审批方面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和委托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部分土地管理事项的决定》(闽政〔2022〕30号),对省政府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因农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项目建设需要,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省政府已授权三明市人民政府批准。下一步,我市将积极争取更大用地自主权,引领带动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
领导署名:吴义丰
联 系 人:曹 晋
联系电话:0598-7500061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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