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14-30-2023-00033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4-10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023200000010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来源: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3-04-10 16:15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方面的建议》提案(第2023200000010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我局在编制地块土地出让方案时,会设定地块的最高限价(不超过起始价的49%),在达到最高限价后,根据地块实际情况,分别采取竞配建、竞安置房回购价、摇号等多种方式确定土地竞得人,有效控制地价快速上涨。
二、根据土地出让的相关政策,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土地出让必须在公告时就明确土地出让金缴款期限,无法在出让后根据企业的实力和信誉灵活调整土地出让款缴纳的方式。
领导署名:吴义丰
联 系 人:林延晶
联系电话:0598-8253296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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