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14-30-2023-00037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4-10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 第2023400000113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来源: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3-04-10 16:56
市发改委:
《关于增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议》(第2023400000113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局科学规划,严格落实相关规范要求,指导市区充电设备规划布局,助力完善我市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
对于新建住宅小区,我局严格按照《三明市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要求进行落实。在出具规划设计条件均要求“配建停车位应100%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且建设充电设施停车泊位不应低于总车位的20%,其中快充停车位应配建不小于公共停车位总数的20%”,并在审批、核验时进行严格把关。
领导署名:吴义丰
联 系 人:黄荣泉
联系电话:0598-8289008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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