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114-30-2024-00028
- 备注/文号: 明自然资函〔2024〕25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6-03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肖永年代表:
《关于优化相关部门用地报批手续的建议》(第0197号)由我单位独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土地资源是国家的宝贵资源,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近年来,全市自然资源部门致力于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报批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积极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优化报批层级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支持乡村振兴,市政府将农村村民建设农用地转用审批委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行使。2023年起,省政府将农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项目农用地转用审批权限授权设区市人民政府行使。2023年以来,我市已审批尤溪、将乐、三元、建宁等7个县(区)13个22亩项目用地,有效保障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用地需求。
二、规范报批要求
今年,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出台《关于规范建设用地报批材料和有文本格式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4〕24号),全市自然资源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材料进一步明确材料名称、报批类型、形式说明等要求,同时对征收和农转用请示、说明、审查意见等格式进行了规范,我局针对报批材料进一步优化全市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流程,强化一次性告知,制作清单目录,各环节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办理时限,提高报批质量和效率。
三、加强要素保障
今年以来,全市自然资源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化拓展“三争”行动,推动“四领一促”工作部署,我局深化“一清单、三保障”机制,研究制定措施,加大用地要素保障力度。一是深入了解省市重点项目、增发国债项目以及特色产业链等项目整体用地需求,对接企业增资扩产计划,梳理用地保障需求,实时跟踪项目进展。二是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多次邀请省自然资源厅到我市各县(市、区)现场办公,协调解决重大项目用地报批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项目用地报批提速增效。目前,全市共获批三沙生态大道等52个项目,批复用地面积1856.55亩。三是建立与发改、交通、水利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共同印发了《关于加强用地要素保障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通知》(明自然资发〔2024〕3号),动态掌握重大项目用地需求,向上争取新增用地指标保障各项目。四是加强信息化建设,不断研究提高网上审查效率。
下一步,全市自然资源部门将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效率,持续推动用地审批流程的优化。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吴义丰
联 系 人:吕晓辉
联系电话:0598-8289860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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