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14-30-2024-00029
  • 备注/文号: 明自然资函〔2024〕27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6-03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024102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4-06-03 11:18

九三学社三明市委员会:

  《关于加快推进我市闲置和低效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的建议》(20241029号)收悉,结合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意见,现答复如下:

  推进闲置和低效工业用地提质增效是全面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推动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的重要抓手,我市高度重视,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关于“做足事前功”方面

  一是落实高位推动。2024年初,市政府提出年内完成5000亩园区低效用地盘活目标任务并将之列入《2024年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同时,将市管园区和各县(市、区)园区低效用地处置完成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四领一促”考评内容。按2023年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存量占比,市自然资源局将5000亩园区低效用地盘活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园区。二是推进标准化建设。市发改委印发实施《三明市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规划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按照“高起点、高标准、布局合理、适度超前”的原则,充分发挥规划约束与指导作用,引导工业园区高标准编制发展规划,推动园区合理分工、优势互补、协同发展,避免园区间低水平竞争情况。三是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攻坚行动。我市立足“高位推动、清单管理、分类施策”,编制“招商地图”,推荐引导新上项目使用批而未供土地,做好规划跟踪服务,加快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2023年以来,全市共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土地1.63万亩,保障了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需求,落实土地土地节约集约要求。四是完善配套设施。积极帮助工业园区争取园区基础设施领域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完善园区基础设施配套,提升产业承载能力。2023年,21个工业园区项目共争取专项债券11.1亿元,增强园区水、电、气等相关公共配套服务能力,有效提升园区本质安全水平和应急保障能力。围绕培育主导产业、龙头企业,争取中机院海西分院高速高精智能激光切割装备生产线建设等项目预算内资金2578万元。

  二、关于“做细事中活”方面

  一是明确认定标准。由市自然资源局会同市商务局、工信局等单位制定《三明市园区低效用地认定标准》,规范园区低效用地盘活。二是推行“亩均论英雄”改革。2023年,我市出台《深化企业“亩均论英雄”改革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工作方案》。方案中明确根据排名情况分为Ⅰ类优先发展类企业、Ⅱ类鼓励提升类企业、Ⅲ类转型改造类企业、Ⅳ类倒逼建设类企业4类企业,实行考评结果与市级财政资金挂钩机制,积极引导企业不断完善、提质增效。三是推进多层厂房建设。市商务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结合工业园区规划,研究制定有利于推进多层工业厂房和标准厂房建设的优惠政策或实施方案。目前,明溪县、宁化县、尤溪县已制定出台多层工业厂房扶持政策,对开发区内建设多层厂房的企业,在建成投产后给予相应的资金奖励。鼓励开发区内工业企业在符合规划、安全和消防要求及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在原有建设用地进行厂房加层改造,提升工业用地使用质效。2023年,三明经开区、生态工贸区、大田经开区等开发区共建设多层厂房10幢。

  三、关于“做实事后事”方面

  一是开展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专项行动。印发《关于妥善处理三明市区房屋和土地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若干意见》,优化历史遗留问题不动产登记办理手续。2019年文件印发以来,为三钢集团、金圣特种钢、永新仓储物流园等工业企业办理产权证222本,涉及土地面积约5500多亩,房产面积约61.5万平方米。二是开展府院联动盘活查封土地专项行动。全市法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通过出清“僵尸企业”和挽救困境企业,实现“腾笼换鸟”“凤凰涅槃”,从而有效盘活闲置土地和低效工业用地,实现闲置低效资源向优质企业流转。2023年,通过破产审判释放土地资源356.8亩,出清房产9.1万平方米,通过破产重整、和解促进6家企业实现“破茧重生”。三是区别企业类型实施税费政策。市税务局坚持分类施策施行税费政策。针对于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有市场竞争力、发展前景好但由于短期市场原因或一时资金难以周转导致土地低效开发的企业,在年度终了后,企业如符合《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困难减免的公告》(2018年22号)中规定的困难减免情形,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上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免。针对存量的高污染、高能耗企业,依据相关规定征收环境保护税,发挥税收调控作用,引导企业转型升级。针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的实际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闲置和低效工业用地提质增效是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下阶段,我市将从实际出发,组织园区工业用地摸底调查,编制园区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规划,鼓励企业“自主改造”“合作开发”,规范工业用地二级市场,明确低效工业用地退出模式,建立低效用地“防火墙”,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充分发挥土地要素在工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支撑作用,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

  再次感谢九三学社三明市委员会对我市闲置和低效工业用地提质增效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吴义丰

  联 系 人:姜家彬

  联系电话:0598-8223732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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