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国土资〔2014〕7号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三明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明信息公开办〔2013〕7号)要求,组织编制三明市国土资源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我局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在门户网站、报纸等媒介及时公开土地征收征用信息。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可在三明市国土资源局网站http:// zrzyj.sm.gov.cn下载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三明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285116,电子邮件:smgtjcs@163.com。
一、概述
按照《条例》要求,并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三明市国土资源局全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情况如下:
(一)组织机构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做到领导、机构、责任“三到位”,确保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及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副局长为领导小组成员,监察室负责督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具体事项的落实;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审议小组、评议小组、监督小组等工作机构,层层建立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各司其职,各科室互相配合,做到及时公开、准确公开、依法公开。
(二)完善指南和目录编制。2013年度,按照《条例》要求,认真修改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
目录》,送市公开办审核,在网站上进行了公开。
(三)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效监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公开责任和追究制度、公开预审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主动公开制度、公开评议制度、公开反馈制度、公开备案制度、公开监督制度和公开检查考核制度等,切实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四)完善信息公开载体。三明市国土资源局网站网址为zrzyj.sm.gov.cn,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将《指南》和《目录》、公开制度等有关规定予以公开,专人负责网站的维护和管理,负责信息公开的上传等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3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0条,全文电子化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政策、规划性文件类信息3条,规划计划类信息76条,行政许可类信息24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5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9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3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单位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单位设立的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对于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用地、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在报纸上进行公告公开;对于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补偿、规划编制修改实行听证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3年度没有接到涉及国土资源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没有收取依申请公开的任何费用。自《条例》实施至今,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累计数为0。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本部门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自《条例》实施至今,因政府信息公开对我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累计数为0。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是信息制作者对于信息公开的认知不足,印发文件时有时没有进行标注说明是否应该公开,无形中加大了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量。今后将加大《条例》宣传力度,规范信息制作,切实做到规范公开。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和附表
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三明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申诉、咨询、收费、人员、经费等情况,按照《条例》要求,通过列表详细说明情况,通过数字全面反映效果,通过统计认真分析质量,通过总结提升工作水平。具体见附表。
附件:三明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统计表
三明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1月13日
抄送:市公开办,局领导,存档。
三明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14年1月13日印发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3年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130 |
874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130 |
874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0 |
0 |
受理应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行政申述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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