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城乡规划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来源:市城乡规划局 时间:2014-12-18 16:49

 

2014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精神,按照“透明、便民、利民、规范”原则,不断扩大公开内容范围、丰富公开形式载体、健全公开运行机制、提高公开质量水平,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为了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进一步调整充实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我局的整体工作进行部署落实,及时、准确地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和报送工作。

二、抓好载体建设,创新公开形式。对主动公开信息,我局采取网上公开、规划展示、新闻媒体发布、公告栏公布等公开形式。对重大事项和重大建设项目等我局坚持通过新闻媒体、网站、市规划展览馆等多种载体和平台进行发布和成果展示,并以民意征集形式征求民众的意见。

三、整合政务资源,丰富公开内容。我局继续拓展信息公开范围,把信息公开内容覆盖到工作的各个方面,通过在局网站上设置“机构设置、政务公开、规划动态、党务公开、办事指南、宣传园地、政策法规、规划成果、规划公示”等栏目,实现了服务资源整合,全方位为大众提供政务信息,努力满足公众对规划信息的知情要求。

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截止11月底,我局共制作政府信息261条,其中:主动公开261条,占100%;作为依申请公开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截止11月底,我局主动公开电子文档政府信息326条,其中工作动态14条,会行政审批218条、规划公示77条、公示公告15条、财政信息2条等。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我局采取的信息公开形式主要包括三明市城乡规划局门户网站、三明市政府门户网站、福建省建设厅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信息公告栏、报刊广播电视以及在项目建设现场张贴公告等形式。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截止11月底,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件。

六、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截止11月底,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依申请信息公开的费用。

七、复议、申诉和诉讼情况

截止11月底,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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