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城乡规划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市城乡规划局 时间:2017-01-18 15:47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三明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明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明政务公开办〔2016〕5号)要求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61月1日起至2016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公布在三明市政府门户网站三明市城乡规划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http://xxgk.sm.gov.cn/szfgzjg/cxghj/zfxxgkndbg),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三明市城乡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225666,电子邮件:smghj@126.com。

一、概述

2016年,我局根据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以及《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明政办函〔2016〕34号)的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法定例外”的基本原则,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以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前提,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6全年主动公开电子文档政府信息639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51条,工作动态52条,行政审批366件、规划公示159条、公示公告9条、财政信息2条。

(一)推进“五公开”情况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集中展示,及时动态更新。

2、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网站专栏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前置审批事项清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收费目录清单。

3、在单位门户网站及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专栏的财政资金栏目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

4、进一步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推进行政执法公布,2016年主动公开行政处罚11件。

(二)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建设

为了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局将政务公开纳入整体工作进行部署落实,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确定负责分管的同志,列入工作分工,并在单位门户网站领导分工栏目予以公布。 

(三)公开渠道建设

2016年,我局积极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建立了单位微信公众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639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5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包括:政府信息公开51条,工作动态52条,行政审批366件、规划公示159条、公示公告9条、财政信息2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包括三明市城乡规划局门户网站、三明市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福建省建设厅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信息公告栏、报刊广播电视以及在项目建设现场张贴公告等。

(四)在单位门户网站设立政策解读栏目。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虽然在单位门户网站设立了政策解读栏目,但部分重要政策文件发布实施后缺乏政策解读信息。

二是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中对微信等新媒体公开形式重视不够,同时网站缺乏互动交流、民意调查等功能。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在下一步工作中,坚持统筹协调、突出重点,全面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水平和实效,做到政务信息的及时公开,加强自身建设,推行阳光政务,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主动性,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严格执行《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加强重要政策文件的解读。

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积极主动适应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格局新变化,努力贴近公众需求,以增强公开的针对性、互动性、实效性为导向,加大公开平台资源整合力度,优化调整政务公开平台的栏目和功能。

七、附表  

   

计量单位

2016年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639

2053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639

2053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络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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