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2018年,我局根据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办法》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明政办〔2018〕48号)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法定例外”的基本原则,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以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前提,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1、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文件外及时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2、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集中展示,及时动态更新,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3、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全文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4、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主要方式是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开,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
(二)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针对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信息公开,我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审查程序办理,做好项目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告。在具体经办人员严格按照审批时限办理过程,对拟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发布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规范填写信息发布审查表,做到一事一审、全面审查。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为了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局将政务公开纳入整体工作进行部署落实,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我局建立了严格的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政务公开保密审查有了明确的规定,规范了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程序。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严格按照该规定执行,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无泄密发生。
(四)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一是推进网上审批、智能审批,公开“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事项的办事指南,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升用户体验,优化营商环境。今年以来,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办理业务2件。二是逐步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共用,贯彻落实《福建省政务数据管理办法》,加快完善电子证照工作,逐步做到办结一件录入一件,促进行政审批服务全程网办,加快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三是完善政府网站反馈机制,构建完善政府网站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71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18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包括:机构设置、主要职能类信息5条,规划工作计划、总结类信息3条,人事管理类信息4条,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具体行政行为情况信息22条,其他信息37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包括三明市城乡规划局门户网站、三明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信息公告栏,同时及时向市图书馆、市档案馆报送主动公开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我局实时关注住建部及福建省住建厅的政策解读,做到与行业相关的政策解读,及时在局网站进行跟踪转载。2018年我局在局门户网站政策解读栏目更新转载相关解读3件。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需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各科室对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性不足,导致一些公开信息不能做到有效及时。
二是政策解读的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目前我局政策解读主要是通过对省厅政策解读的转载,缺乏部门原创。
(二)下一步工作改进措施
我局将在下一步工作中,继续深入贯彻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紧密结合规划工作实际,扎实有效地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落实《条例》和《办法》所规定的主动公开的内容,围绕公众广泛关注、事关公众利益的重大事项,进一步加大民生信息的公开力度、扩展主动公开范围。
二是拓展信息公开的载体。在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主渠道作用的基础上,加强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移动互联网下新型信息公开渠道的建设,形成多形式、多渠道、多载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局面。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统计指标的说明:附表1根据本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填列。
三明市城乡规划局
2019年1月15日
附表1:
附表1: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2018年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71 |
2186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71 |
2186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络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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