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三明市城乡规划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三明市城乡规划局
2017年6月9日
三明市城乡规划局
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明政办〔2017〕60号)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围绕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五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
二、工作要点
(一)加强预期引导。一是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政策从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进行深入解读,并实时关注住建部及福建省住建厅的政策解读,在局网站及时进行跟踪转载。二是通过在线访谈、局网站设置政策解读专栏等方式,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市场和企业,以政策解读的“透”赢得市场的“稳”。(办公室、法规科牵头落实,相关科室配合)
(二)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一是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建立公开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整后的相关内容,进一步推进规划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等信息的公开,重点公开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审批科、法规科牵头落实,相关业务科室配合)二是建立行政许可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公开制度,将行政许可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具体名称、法律依据、实施主体、工作流程、时限要求及收费规定、法律责任等及时向社会公开。(审批科、法规科牵头落实,相关业务科室配合)三是要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政府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法规科牵头落实,相关业务科室配合)四是围绕年内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目标,汇总形成并统一公布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法规科牵头落实,相关业务科室配合)五是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行政审批等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推进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实现在线咨询、网上办理、办理进度查询和结果公开。加快完善电子证照系统,促进行政审批服务全程网办,加快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审批科牵头落实,相关业务科室配合)
(三)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一是认真落实《意见》相关要求,年内完成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在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办公室牵头落实,相关业务科室配合)二是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等工作,加快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完成政务公开目录体系编制。推进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明确“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要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办公室、法规科牵头落实,相关业务科室配合)三是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办公室牵头落实,相关业务科室配合)
(四)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等方式,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释放信号,引导预期。各科室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办公室、法规科牵头落实,相关业务科室配合)
(五)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切实强化政府和局门户网站信息内容保障,提高管理水平。要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明确开办主体责任,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切实解决更新慢、“雷人雷语”、无序发声、敷衍了事等问题。(办公室牵头落实,相关业务科室配合)
(六)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制定依申请公开流程表,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严谨规范。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及时向相关科室提出工作建议。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在政务公开工作中逐步转为主动公开。(办公室、法规科牵头落实,相关科室配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日常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落实政务公开网络信息发布和维护更新等工作。
(二)加强队伍建设。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建立交流协作机制,组织依申请公开热点和难点问题研究等活动,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经验交流和调研督导,不断提高政务公开队伍能力建设水平。
(三)加强督促检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督促检查,加大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科室和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等问题的检查问责力度。
(四)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新媒体在政务公开工作上的应用,增强政务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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