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城乡规划局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
来源:市规划局 时间:2017-11-29 11:45

为切实推进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努力改进机关作风,结合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的对象

   (一)考核对象:各科(室、站),各直属机构及工作人员。

  二、考核考评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政务公开考核考评的结果,是评定各科(室)、直属单位及每一位工作人员当年的工作实绩、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考核人员组成由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指派,成立考核小组;

(二)局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监督考核工作,研究、指导、部署和组织具体考核事项。

四、考核考评内容:

  (一)政务公开组织建设情况;

  ()建立政务公开制度及落实情况;

  ()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及完善情况;

  ()网站(页)建设情况;

  ()政务公开情况;

  ()政务公开档案建设情况。

  五、考核的形式和方法

  (一)日常检查。由局考核小组针对考核内容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工作。

  (二)年终考核。考核小组综合日常检查、科室(部门)自查和社会评议的考评结果,汇总检查情况,提出政务公开工作的评定意见,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考核结果的评定

  (一)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根据各科室(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质量的好坏,做出最后评定,并对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对较差的处室或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二)考核结果纳入各科室(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年度绩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和奖惩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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