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2019年来三明市自然资源局联合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明市人民防空办、三明市消防救援支队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并已实现竣工验收和不动产登记阶段“多测合一”。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2〕80号)要求试行分阶段整合相关测绘测量事项,深化“多测合一”改革。三明市自然资源局在原有改革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牵头制定了《三明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三明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
二、主要内容
(一)目标要求:改革于2024年底前落实。
(二)改革范围:需要行政审批的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的测绘服务。多测合一”改革由竣工验收和不动产登记阶段拓展至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
(三)分阶段整合测绘事项:在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将选址测绘、土地勘测定界、拨地测量与首次登记宗地测量等整合为一个综合测绘事项;在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阶段,将工程规划指标核算、日照分析测量、规划放线、不动产预测绘等整合为一个综合测绘事项;在竣工验收和不动产登记阶段,将规划核实测量、绿地测量、人防测量、地下管线测量、用地复核测量、不动产测绘等整合为一个综合测绘事项。
(四)统一测绘基准和技术标准:“多测合一”应当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执行《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综合技术规程(2022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多测合一”测绘成果报告。
(五)优化市场环境:实行登记制,对已登记的“多测合一”单位相关信息进行公开,供项目业主参考。
(六)升级信息平台:在现有“多测合一”信息平台的基础上进行升级,搭建覆盖审批全流程的“多测合一”信息平台。
(七)明确实施流程:对单位登记、作业委托、测绘作业、成果报送、成果汇交作出明确要求。
(八)职责分工:明确各单位(部门)相关职责。
(九)保障机制:制定了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做好宣传培训等措施。
三、政策咨询方式
联系人:黄德锋,联系方式:0598-8289092.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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