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报批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1-03-17 00:00


明国土资〔201140

关于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审查报批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三元、梅列分局:

为规范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报批工作,确保规划成果质量,提高审查进度,我局制定了《三明市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审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尽快将基本农田调整划定材料报省国土资源厅初核,对初核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与规划任务数加增划数、异地补划数吻合,地类为耕地与可调整地类。

二、基本农田初核整改完善后,首先要将规划数据库送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进行审查并提供初步库检查报告(市局已统一委托,审查费用按各地乡级规划数分摊)。

三、报送材料中,需提供:

1、县级规划文本及说明二份、图件一套、电子版规划成果一份;

2、乡级规划文本及说明三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一份、二个主要乡镇的建设用地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图与土地整治规划图各一份、电子版规划成果一份;

3、初审意见必须是县级人民政府出具。

4、乡级规划编制情况PPT格式汇报材料,要对基本农田调整划定与初核整改情况、主要规划控制指标分配落实情况、重大建设项目和土地整治项目安排落实情况、与县级规划衔接情况等进行详细说明。

规划报批材料齐全后,市局将于近期组织人员对各县(市、区)乡级规划进行审查,重点对基本农田、主要规划控制指标、与县级规划的衔接等进行原则性审查。因此,为确保乡级规划成果的可操作性,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要高度重视,对所辖乡级规划的审查把关,加强与编制单位协调配合,特别是对用途分区(尤其是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具体项目布局、基本农田调整等逐一审查到位,认真负责做好成果完善工作,并对规划成果质量负总责。

附件:三明市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审查工作方案

二○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主题词:国土资源 规划 审查报批 通知

三明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113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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