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动态】省自然资源厅多举措支持灾后重建工作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时间:2019-06-12 08:56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5.15”特大暴雨灾后重建的有关部署和于伟国书记、唐登杰省长有关指示批示精神,省自然资源厅从村庄规划编制、农房重建选址、用地保障、灾毁耕地复垦、地灾搬迁治理等方面全力支持做好灾后重建工作。

  “5.15”灾情发生后,省自然资源厅立即组织部署灾后重建工作,迅速派出4个工作组,赴地质灾害灾情和灾毁耕地较严重的三明与龙岩,指导地方做好灾情核查上报,并根据灾后重建“1+N”工作机制,结合各地灾情情况,多举措支持灾后重建工作。

  一是牵头组织、指导各地做好村庄规划和农房重建选址工作。优先开展受灾村庄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帮助指导灾害治理、农房灾后重建选址,以及其他各类灾后重建项目建设;选择连城县、永安市2个重点受灾区作为开展灾后重建村庄规划省厅帮扶试点;组织专家与技术人员下乡指导灾后规划和重建选址工作,帮助提升村庄规划编制水平。

  二是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开通快速审批通道。符合相关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用地,优先在省下达的年度用地计划指标中安排。及时提供抢险救灾用地,灾后重建急需使用土地的,可以先行使用土地。其中属于临时用地的,灾后应当恢复原状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使用;属于永久性建设用地的,允许在灾情结束后6个月内依法依规完善用地手续。开通快速审批通道,灾后重建项目允许边建设边报批,属农村个人建房、涉及农用地转用的,报设区市政府审批;其他灾后重建项目,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在报批时纳入统一批次上报,作为重要民生工程,不受供地率、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考核,快速审查审批。

  三是加大地灾治理和搬迁力度。发生地灾灾险情的隐患点,由地灾防治技术支撑单位开展应急调查,划定威胁范围,提出分类处置建议。需要采取应急降险工程处置的,开展降险工程施工;需要采取工程治理的,优先纳入2019年度地灾工程治理项目计划;需要搬迁重建的,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核定好搬迁对象,组织实施旧宅基地复垦,增减挂钩收益主要用于灾后重建。

  四是分类处置灾毁耕地复垦。对群众可自行复垦的灾毁耕地,安排复垦应急资金;对需要工程措施复垦的灾毁耕地,在下达本年度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专项资金时予以适当倾斜;对不可复垦的灾毁耕地,在三调和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中,将地类变更为未利用地,作为补充耕地的后备资源,今后实施开发用于占补平衡。

  省自然资源厅还明确,省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专项资金和地灾防治专项资金安排向受灾严重的三明、龙岩、南平等地区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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