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知识课堂 ︱ 不动产登记事项常见问题及解答③
来源: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2-11-18 09:54
   1.产权人个人姓名或身份证号发生变化的,产权证如何办理变更?    

  答:自然人姓名或身份证号发生变化的,可由产权人本人携带身份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若户口簿有体现曾用名或身份证号变更内容的,则提供户口簿即可)、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办理变更登记。 

  2.不动产坐落发生变化的,产权证如何办理变更?

  答:不动产坐落发生变化的,可由产权人本人携带身份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坐落地址变更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办理变更登记。 

  3.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需提供什么材料?

  答:个人抵押不动产的,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如银行)需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主合同、抵押合同申请办理抵押登记。目前,市区各银行可通过“抵押直连”系统网上申请不动产抵押登记,权利人可在银行办理贷款业务时,一并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 

  4.办理不动产抵押注销登记需提供什么材料?

  答:由抵押权人申请,需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注销证明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目前,市区各银行可通过“抵押直连”系统网上申请不动产抵押权注销登记,权利人可在银行办理还款业务时,一并办理不动产抵押权注销登记。 

  5.经济适用住房和集资建房多久才能上市交易?

   答:2007年8月7日之前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经济适用住房和集资建房,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发证满3年的可上市交易;2007年8月7日(含8月7日)之后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经济适用住房和集资建房,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时间满5年的可上市交易。 

  6.限价商品住房多久才能上市交易?

   答:限价商品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转让。 

  7.买卖双方已经申请了不动产转移登记,买方或卖方可以单方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撤回登记吗?

  答:不可以。申请登记事项在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全体登记申请人可共同申请撤回登记申请;部分登记申请人申请撤回登记申请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受理。 

  8.不动产档案查询及不动产领证在哪里办理?

  答:不动产档案查询及不动产领证在三明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289、291、292进行办理。窗口咨询电话:0598-8231206。 

  供稿:不动产登记中心整理 

  审核:杜清丽、黄裕新 

  编辑:范祖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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