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矿产资源统筹开发。紧扣“两集中一拓展”,做好县级矿产资源规划审批,科学设置勘查开采区块,严格矿业权项目审批,依法有序投放矿业权,推进资源有序开发和可持续利用。
鼓励工业用地多元供应。可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限等方式供应,降低用地成本。
促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以“亩均论英雄”,开展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改革,推进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提升土地利用效率。
争取国家用地指标支持。推动更多项目纳入国家、省级重大项目清单,由上级直接配置用地计划指标。
加强新增用地指标支持。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加快形成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统筹使用各项用地指标。采取预支、暂借等方式加强用地计划指标、补充耕地指标市级统筹调剂,确保重大项目落地。鼓励园区、交发集团等用地大户,主动参与补充耕地项目,拓宽补充耕地指标储备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