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中组部、人事部《关于认真执行干部退(离)休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组发〔1988〕9号)规定,梅振怡同志达到退休年龄,从2018年6月21日起退休。
中共三明市城乡规划局党组
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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