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三明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梅列区陈大镇碧玉路199号、梅列区陈大镇碧玉路172号的土地确权公告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0-03-26 08:5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第十二条和《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三明市公安局向市政府申请确定以下两地块土地使用权,经我局调查审核,符合确定土地使用条件。凡公民、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3月26日至4月24日),持有关权属证明材料向三明市自然资源局提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呈报市政府作出确权批复,并依法予以登记。

权利人

坐落

用途

面积(平方米)

四至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三明市公安局

梅列区陈大镇碧玉路199号

特殊用地(监教场所用地)

5537.82

空坪、道路

道路、碧溪

道路

坡坎

三明市公安局

梅列区陈大镇碧玉路172号

特殊用地(监教场所用地)

1098.78

围墙

市消防救援支队

坡坎

碧玉路

  特此公告。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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