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大田县2021年度第一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农用地转用和使用土地的批复
来源: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1-07-26 16:30

大田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大田县2021年度第一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农用地转用和使用土地的请示》(田政地〔2021〕2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为实施大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将农用地1.1371公顷(其中耕地1.112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列入大田县2021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二、同意使用大田县广平镇广平村水田1.1124公顷、其他农用地0.0247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83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064公顷,合计使用集体土地1.2266公顷,作为你县2021年度第一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同时应按照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要求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同意呈报的使用土地方案。你县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用地,落实耕地补充方案和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切实做好被用地单位和农民的生产、生活安置工作。

四、该批次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土地使用及供地的具体手续,由你县政府依法办理。自使用土地批准之日起两年内未实施使用土地方案的,本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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