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三明市恒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建三明市飞灰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用地的批复
来源: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1-08-03 16:32
三明市恒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市自然资源局转报的你司《关于申请办理三明市飞灰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恒源环保〔2021〕3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经省政府闽政地〔2021〕459号文批准农转用和土地征收位处三元区黄砂村的77374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中:原属莘口镇黄砂村园地16143平方米、林地58400平方米、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802平方米、城镇村及工矿用地65平方米、草地295平方米;原属莘口镇林场林地62平方米、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60平方米、交通运输用地96平方米、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241平方米、草地110平方米),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给你司,作为新建“三明市飞灰垃圾填埋场”项目建设用地。具体用地范围,详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400202010029号)及红线图。

二、上述国有建设用地属行政划拨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

三、该项目建设须符合城市规划、消防、环评、地灾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要求,并按规定报批。

具体用地及不动产登记手续,依法向市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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