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三明市城区商会
地 址:三明市三元区列西龙岗水榭丽景20幢101
你单位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在三元区建设“三明市城区商会大厦”项目,本机关已于2022年7月7日作出《强制拆除决定书》(明自然资强〔2022〕1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并限你单位在2022年7月15日前自行拆除被责令拆除的违法建设。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