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三明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明自然资罚决〔2023〕1号)
来源:人民日报
时间:2023-05-25 17:25
三明市文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具体为:1.A3#室外梯调整,不计容面积增加10.812平方米;2.A3#半地下室增设柴油发电机房,地下室轮廓调整,不计容面积增加87.173平方米;3.A3#一层取消柴油发电机房,变配电室轮廓调整,计容面积增加64.538平方米,其中配电室退红不足部分面积17.96平方米。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与《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构成了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六十七条及《三明市自然资源局城乡规划违法建设查处工作规程(试行)》(明自然资综〔2021〕3号)第四条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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