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三明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明自然资罚决〔2024〕1号)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4-01-26 17:00

  三明市路桥集团昌盛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有权机关批准,于2023年7月开始擅自占用三元区陈大镇大源村和沙县区凤岗街道井后村、水美村、大洲村等的集体土地建设三沙生态旅游大道工程项目,非法占用土地面积共6364平方米(9.55亩),项目符合三元区、沙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前已建成桥梁桥墩、涵洞、挡墙、悬挑的桩基等构筑物共2781.83平方米。

  上诉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四十四条的规定,构成了非法占地进行建设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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