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以2023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由县(市、区)依据国家下发的遥感监测信息进行实地调查,经市、省检查后报国家核查确认下发。现将全市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全市耕地164322.42公顷。其中:水田154738.1 公顷,水浇地494.89 公顷,旱地9089.43 公顷。
(二)园地。全市园地63285.33公顷。其中:果园34008.71公顷,茶园7356.77公顷,其他园地21919.85公顷。
(三)林地。全市林地1891818.75公顷。其中:乔木林地1408984.6 公顷,竹林地283795.9公顷,灌木林地8197.49公顷,其他林地190840.76公顷。
(四)草地。全市草地11474.41公顷。其中:人工牧草地8.32公顷,其他草地11466.09公顷。
(五)湿地。全市湿地480.07 公顷。均为内陆滩涂。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全市城镇村及工矿用地61289.21公顷。其中:城市用地8305.29公顷,建制镇用地10089.56公顷,村庄用地36658.37公顷,采矿用地4974.81公顷,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261.18公顷。
(七)交通运输用地。全市交通运输用地31555.56公顷。其中:铁路用地2113.56公顷,公路用地17409.59公顷,农村道路11779.36公顷,机场用地245.16 公顷,港口码头用地3.7公顷,管道运输用地4.19公顷。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全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2996.60公顷。其中:河流水面23353.41公顷,水库水面13373.72公顷,坑塘水面3936.58公顷,沟渠1758.41公顷,水工建筑用地574.48公顷。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