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我局依法收回注销原核发的“三明荆西红酒小镇市政道路建设项目(一期)”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400202300034号)及其附图原件。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