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我局依法收回注销原核发的梅列经济开发区小蕉工业园生活配套服务区市政道路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400202200014号)及其附图原件。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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