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我局依法收回注销原核发的三明市三元区荆西街道荆东村综合服务中心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4002026XS0004641号)及其附图原件。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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