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三明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梅列区棚户区改造立丰旧厂生活区A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
宗地 编号 |
土地名称 |
建设用地 面积(㎡) |
计容建筑 面积(㎡) |
可售建筑 面积(㎡) |
土地出让用途及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拍卖起 始价 |
竞买 保证金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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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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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P06 |
梅列区棚户区改造立丰旧厂生活区A地块 |
37304.88㎡ |
<157000㎡(裙楼商业建筑面积>5000㎡) |
<63456㎡ |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70年;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出让年限40年。用地期限自土地交付之日起计算。 |
<4.21 (并>1.0) |
≤38% |
≥25% |
<100米 |
10000万元 |
5000万元 |
具体出让条件、规划条件详见该地块拍卖出让方案及规划设计条件 (条字第2018--011号) |
二、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在本市有未解决的土地出让合同纠纷案件者,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单独申请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土地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三明市区的,须在竞得土地后两个月内,在梅列区注册成立具有相应开发资质、独立核算的项目公司,并在梅列区纳税。
(三)竞买申请人之间不得私下串通,采取“围标、串标”等方式排挤其他竞买申请人、干扰拍卖活动、破坏公平竞争、谋取不当利益等。如有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竞买申请资格或竞得人资格、没收竞买保证金,并将该企业列入诚信黑名单,今后不得参与三明市区土地资源交易市场拍卖活动。
(四)土地竞得人不得与参与本项目的其他竞买申请人及其关联企业(指与该企业具有直接控股关系的企业)合作开发本项目。如有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没收竞买保证金、无息退还土地出让价款。
三、付款方式
土地拍卖成交后10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30日内,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含竞买保证金);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退还竞买保证金。
四、地块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土地竞得人,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增价幅度不小于人民币100万元的整倍数,拍卖过程中可以根据竞买人竞价情况调整增价幅度。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9月19日至2018年10月10日,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报名及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17:00。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8年10月10日17: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8年10月11日10时00分在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交易厅进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三明市梅列区江滨北路11号(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钟先生 联系电话:0598-7500637
三明市国土资源局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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